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一定音乐基本知识,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好,声音本质好,乐感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普通话好。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有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音乐表演专业(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唱或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唱或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二、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所列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考生报名时须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