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舞蹈学
专业考试科目: 1、身体素质测试(70分);2、自选民族舞蹈节目(片段)表演(限一分半钟以内)(60分)3、舞蹈即兴表演(70分);4、舞蹈模仿表演(60分);5、命题小品(40分);总分300分。
考试方法与评分方法: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专业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三证,即《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评卷评分均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实行集体评分制;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可以查分。
(2)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
声乐表演(总分300分) | 初试 (100分) | 声乐 (100分) | 完整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
复试 (200分) | 声乐 (100分) | 演唱一首与初试不相同的声乐作品。 | |
音乐素质(100分) | 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 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 | ||
民族乐器演奏(总分300分) | 初试 (100分) | 民族乐器演奏(100分) | 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 |
复试 (200分) | 民族乐器演奏(100分) | 1、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2、视奏(8—16小节)。 | |
音乐素质(100分) | 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 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 | ||
钢琴 演奏 (总分300分) | 初试 (100分) | 钢琴 演奏 (100分) | 演奏古典乐派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
复试 (200分) | 钢琴 演奏 (100分) | 1、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乐曲不能与初试相同,中外不限);2、演奏299及以上程度钢琴练习曲一首;3、视奏(816小节)。 | |
音乐素质(100分) | 视唱(30%)、练耳(30%)、乐理(20%)、音乐作品听辨(20%)。 视唱要求面试,现场抽唱两条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练耳、乐理、音乐作品听辨要求笔试。 | ||
备注 | 1、 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服装等自行负责。 2、 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 |
专业考试成绩寄送
全省统考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招考院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由云南省招办统一通知各州(市)、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本人;参加我校舞蹈学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于3月25日前签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文化考试通知单》通知本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册学校将同时报送省、州(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