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招生信息
一、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人数及范围:
专 业 |
层次 |
学费 (元/年) |
预计招 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考试内容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5940 |
50 |
吉林、山东、河北、湖南、安徽、江苏、 山西、江西 |
1、素描 2、色彩 |
|
艺术设计 |
本科 |
5940 |
100 |
||
动画 |
本科 |
5940 |
50 |
||
本科 |
6820 |
80 |
吉林、山东、河北、湖南、安徽、山西、 江西 |
三、报名及考试
1. 考生一律在考前两天到各考点报名,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试内容相同,成绩通用,报一个专业即可,录取时以高考志愿为准。
2.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艺术类报名资格证,否则不予报名。
四、文化课考试
凡专业加试合格者,由我校在规定日期寄给每位考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并按当地要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