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影评写作、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四部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影评写作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5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及写作能力。
②编写故事: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此项主要考察学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面试部分:
③才艺展示:主要测试考生的自然条件和考察学生掌握和理解艺术的基本情况。此环节中,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提供放音设备。
④综合面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a、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和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艺术潜能。
b、考官提问: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此环节除了解考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性格、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外,还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5. 我校将于2017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分别按男女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江苏省外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查询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三、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注:摄影专业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的招生简章陆续发布中……】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 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5-51625588 83598206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