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办法
1、测试
内容
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统一的艺术水平测试,各项目的艺术水平测试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1月7日,测试时间:2017年1月8日
3、测试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校本部
六、认定原则
学校对参加测试的考生,根据其艺术水平测试
成绩并结合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进行认定,择优选拔。对于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七、公示结果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
教育部"阳光
高考(
论坛)"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我校依据"阳光
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同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八、
录取政策
1、测试成绩优秀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下同)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学院且
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
2、测试成绩合格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只要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3、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录政策。
同时,考生还须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艺术特长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
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