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共招收102名,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我校在北京和长沙设置了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只能到我校设置的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湖南省考生只限在长沙考点报考)。
考生需登录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请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本人持身份证、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3.填写好的报名表(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个本科专业)。
三、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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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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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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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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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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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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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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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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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曾宪梓楼103(教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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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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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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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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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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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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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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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内容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
(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以内)
(4)回答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
(5)笔试(闭卷,统一进行,2小时)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编导方向)
初试(笔试):
(1)影视作品评析
(2)记叙文写作
复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方向)
初试(笔试):
(1)影视作品评析
(2)记叙文写作
复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三试(面试)
(1)媒体创意案例评述(当场抽题)
(2)编讲故事(当场抽题)
(3)创意讨论(小组集体进行,当场抽题)
4. 表演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4)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三)成绩公布
复试结果于2017年3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上公布,并寄发合格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四、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三、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