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地区
专业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收科类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4年 |
文理兼收 |
30 |
湖北 湖南 河北 河南 安徽 江苏 浙江 广东 |
||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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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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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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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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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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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5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为准。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③学费标准:10350元/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7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办法与程序
1、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考生须现场报名或网报后现场确认,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但湖北省有可能会实行网报,且不需要现场确认,正等待湖北省考试院确定报名方式)
2、根据各省考点的报名操作方式不同(有的省份不能提供考生的电子报名信息),决定是否需要填写纸质登记表。登记表中“报考专业”一栏不用填报专业,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考生必须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写有身份证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核发的“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联考证)”。
4、缴纳考务费。
5、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各省情况而定)。
6、核对并确认信息,领取我校专业基础考试准考证。
7、对于广东省考生,由于广东省招生办不提供考生电子信息,因此考生应先在我校招生网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网报系统中进行登记(网址http://zs.wust.edu.cn/aeor/Index.htm),获得并牢记网报号,然后携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若没有及时在我校进行网报,也可以在现场进行登记报名,但必须排在较后进行。)
8、对于湖北省考生,统一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所要求的时间和程序,在指定网站报名与交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此方式有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最后确认)
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
网报?待定 |
3月10日 |
协议待签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协议待签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月22-23日 |
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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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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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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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协议待签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15-16日 |
2月18日 |
协议待签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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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将按照我校在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合格证不区分专业,各专业通用。考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对外省考生,直接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发放合格证;
对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发放合格证。
4、对所有省份考生,获得我校我校专业合格证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该省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理混排投档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如果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将该科类的缺额转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如果仍不足,才考虑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合格证不区分专业,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5、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6、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