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描考试的考核目的
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二、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模型、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风景等。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约占35%
素描造型能力约占25%
素描表现技法约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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