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78年建立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大学的分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经、管、文、法、理、工、教、史等多学科相互支撑,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2018年招生计划
办学地点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
招生计划数 |
师范学院 |
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年 |
182 |
音乐类 |
本科 |
四年 |
8000元/年 |
30 |
||
美术类 |
高职 |
三年 |
9000元/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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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高职 |
三年 |
9000元/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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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院 |
艺术设计(网络传播) |
美术类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年 |
60 |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 |
美术类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年 |
60 |
|
美术类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年 |
30 |
||
表演类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年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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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技学院 |
美术类 |
高职 |
三年 |
12000元/年 |
68 |
|
电脑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高职 |
三年 |
9000元/年 |
70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高职 |
三年 |
12000元/年 |
70 |
说明:
1、本科音乐学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内蒙古。
专业考试及合格线划定
(一)专业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画具、绘画材料、乐器自备(钢琴除外),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专业类别/ 名称 |
考试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总分 |
|
美术类 |
初试、复试合并进行 |
命题默画,8开纸,3小时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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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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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初试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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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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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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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与初试相同的考试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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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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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 |
初试 |
多人小品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
100分 |
|
复试 |
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伴奏自带)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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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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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双人小品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
任选其一考试 |
100分 |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限时3分钟以内 |
(二)专业合格线划定
我校各类专业将分别按照京外本科、北京地区本科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划定合格线。
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5日以后在北京联合大学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zsjy.buu.edu.cn/zs)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
附: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音乐类考试(音乐类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1、初试考试科目
(1)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满分80 分)。
(2)乐理(笔试,满分40 分),练耳(笔试,满分30 分)。
2、复试考试科目
(1)与初试相同的考试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满分120分)
(2)视唱(满分30 分)。
二、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 演唱歌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但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2、钢琴:初试 抽考一组三升三降以内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速度每分钟约120拍)、琶音,弹奏练习曲一首。
复试 弹奏与练习曲相应程度的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3、舞蹈:初试 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复试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力、个人技巧等)
4、器乐:初试 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复试 演奏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且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5、乐理(笔试):记谱法、节奏与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识别等。
6、练耳(笔试):单音、音程、和弦性质、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7、视唱:单独抽签考试。 内容有:A、一升一降号内的视唱;B、旋律模唱。
三、考试要求
1、声乐:演唱姿势规范,发音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钢琴:弹奏流畅、完整 ,节奏准确,读谱正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3、舞蹈: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动作协调、风格突出,具有舞蹈表现力。
4、器乐:演奏姿势规范,乐曲表现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5、乐理、练耳、视唱:能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听辨迅速、准确、完整。视唱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
说明:
1、器乐考生乐器自备(除钢琴外),口琴、竖笛不作为考试乐器;舞蹈考生自备练功衣、练功鞋、音乐伴奏CD;声乐考生自带伴奏员或伴奏带。
2、乐理与练耳为集中卷面考试,考生自带钢笔、铅笔、橡皮,笔试时间共50分钟。视唱为单独抽签考试。
3、初、复试各项成绩均记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初试声乐、钢琴、舞蹈、器乐成绩(任选一项,满分80分))+乐理(满分40分)+练耳(满分30分)+复试声乐、钢琴、舞蹈、器乐成绩(任选一项,满分120分)+视唱(满分30分)。
八、录取办法
1、高考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须通过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承认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除外);填报我校高职专业须通过省内相关专业统考(如无相关统考,须通过我校校考),并符合相关专业的报名要求,无单科成绩限制。
2、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
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二本线的65%、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衡量,参考英语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其中湖南省、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计算,即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高职专业在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职投档线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无统考成绩,按校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
3、表演类专业录取
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理科考生按照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艺术理控制线的公式换算文化成绩。
5、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顺序(高考志愿中无专业志愿的按照专业合格证中填报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京内、外各前3名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控制线65%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不含湖南省、湖北省美术类考生。
7、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