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
专业考试时间 |
考点地址 |
备注 |
① 影视学 ③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
初试: 2月18日-19日 复试: 2月21日-22日 三试: 2月24日 |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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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2月23日: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
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 |
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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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书法学 |
2月18日—20日 |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
复试(满分350分) |
三试(满分250分) |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
说明:
(1)“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合格/不合格) |
复试(满分525) |
三试(满分225分) |
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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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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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术学专业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头像。
(4)“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5)“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4) 艺术设计专业
A. 素描(300分)。
B. 速写(150分)。
C. 命题设计(300分)。
说明:
(1) 学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绘画工具、颜料。
(2) “素描”为静物组合。
(3)“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4)“命题设计”自备色彩颜料。
5)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
复试(满分550分) |
三试(满分200分) |
a)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c)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
a)技术技巧(200分)。 b)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c)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蹈学习能力)。 |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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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字媒体艺术
A. 初试(满分300分)。面试:艺术常识和才艺特长展示。
B. 复试(满分300分)。面试: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
C. 三试(满分150分)。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说明:
(1)“艺术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
现场加试:美术特长加试人物速写(工具自备)。
电脑特长加试上机操作(提供电脑)。
(3)“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现场表述,并用文字或图画描述故事情节(工具自备)。
(4)“影视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其他短片,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7)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300分)。
B.创作(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300分)。
C.面试(书法常识,15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和毛毡。
(2)毛笔和墨汁自备。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