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全省统一考试、学校单独考试两种形式。报考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哈尔滨师范大学组织的单独考试。现将哈尔滨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美术学(综合艺术)、绘画(书法)、绘画(雕塑)、绘画(冰雪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戏剧编导)、音乐学(综合艺术)、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动画(游戏制作艺术)、动画(摄影)。
二、报考条件
1、只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校考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但必须取得高考艺术准考证。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米、男生1.70米以上;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米、男生1.8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秀者,可放宽1-2厘米)。
3、报考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中的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考生必须是我省蒙古、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籍证明,并提供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项目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传承人身份。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及CD机,其他乐器、乐谱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
2017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单独考试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1、美术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
计划 |
专业考试科目 |
绘画(书法) |
40 |
1、楷书默写 30分 2、隶书临摹 30分 3、书法创作(楷书外另选一体)40分 |
美术学(综合艺术) |
60 |
1、基础素描 40分 2、色彩写生 40分 3、音乐特长展示 2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 |
40 |
1、服装设计 20分 2、形体展示 50分 3、才艺展示 30分 |
绘画(雕塑) |
30 |
1. 素描头像 40分 2. 泥塑头像 30分 3. 雕塑造型(手绘) 30分 |
绘画(冰雪雕塑) |
20 |
1. 素描头像 40分 2. 泥塑头像 30分 3. 冰雪艺术造型(手绘) 30分 |
专业方向 |
计划 |
专业考试科目 |
动画(游戏制作艺术) |
80 |
1、设计素描 40分 2、速写10分 3、命题创作50分 |
动画(摄影) |
60 |
1、设计素描30分2、速写10分 3、摄影理论知识60分 |
专业方向 |
计划 |
专业考试科目 |
音乐学(综合艺术) |
40 |
3、绘画基础(素描) 20分 |
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
20 |
1、面试(模唱、节奏模仿等) 20分 2、传承技艺表演(少数民族考生:本民族语言声乐演唱、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任选其二,每项40分);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 80分 |
表演(戏剧表演) |
30 |
|
表演(戏剧编导) |
30 |
1、命题编讲故事 30分 2、作品分析 40分 3、命题小品 30分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6 |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20分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专业主科(和声、旋律写作、电子音乐制作基本原理)60分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 20分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 |
50 |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指挥 50分 3、专业面试(声乐演唱、专业知识考察等)30分 |
咨询(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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